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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[主题分类] 其他
  2. [发文机构]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
  3. [实施日期] ----
  4. [成文日期] 2018-03-16
  5. [发文字号] ----
  6. [废止日期] ----
  7. [发布日期] ----
  8. [有效性] 现行有效

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北京市电力可靠性赔偿工作的通知

日期:2018-04-28 06:17 来源: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

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完善北京市电力可靠性赔偿工作的通知


京管函〔2018〕94号


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:
       为优化提升我市营商环境,保护供、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,依法开展因停电造成用户损失的赔偿处理工作,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       一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》《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》和《供电营业规则》等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相关规定,当供电企业断供电次数或频率超过法定标准时,无论是否给用户造成损失,均应向用户予以赔偿。
       二、你公司应依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,明确和细化赔偿范围、赔偿标准、赔偿流程等内容,并在供用电合同中明确,提高服务质量,保障用户权益。
       特此通知。


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
2018年3月16日